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1 17:08:35  浏览:8752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的通知

银协发[2009]50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标准,规范营业网点柜面服务行为,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制定了《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经自律工作委员会第二届第二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将《规范》转发辖属分支机构,认真执行,并请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落实到位。希望通过《规范》的推广落实,切实提升银行业柜面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服务效率,提高客户满足度,树立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整体形象。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

  中国银行业协会
二00九年七月七日

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整体水平,树立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形象,提高客户满意度,根据《中国银行业服务文明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准会员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柜面服务是指各单位在营业网点内柜面人员为客户所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柜面人员是在营业网点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人员的统称。

  第四条 本规范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服务环境、服务标准、服务操作、服务培训及投诉处理等内容。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服务管理实行“统一标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统一标准”指各单位统一制定柜面服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归口管理”指各级机构应指定部门牵头负责服务管理工作:“分级负责”指各级机构应对辖内服务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服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 负责制定服务相关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 负责辖内服务相关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三) 负责服务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四) 负责相关岗位服务技能培训工作;

  (五) 负责服务检查与督导;

  (六) 负责服务档案管理。

  第七条 各单位要合理设置营业网点服务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分工。一般情况下标准营业网点柜面人员可设置如下岗位(具体岗位名称可调整):

  (一)大堂服务人员。大堂服务人员在营业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在营业期间要主动迎送、引导分流客户,指导客户办理业务,提供咨询服务,积极为客户解决问题,维护营业秩序。

  (二)柜员。柜员主要负责处理日常交易业务,要做到服务热情、操作熟练、及时准确回答客户问题。

  (三)个人客户经理。个人客户经理要遵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做好金融产品的销售工作,做到诚信、专业、严谨、周到。销售基金、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时,要做好客户风险评估,充分揭示风险,严禁误导客户和夸大产品收益率。

  第八条 服务流程管理。各单位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从客户角度出发,制定科学的柜面服务流程,积极进行新产品的开发、新技术的推广和新设备的应用,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多元化服务。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不断完善系统功能,优化服务流程,充分发挥自助设备、电子银行等渠道功能,大力推行离柜业务,提高服务效率。

  第九条 各单位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把服务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保证考核公平、公正,保持服务质量稳定。

  (一)建立科学的多层级服务激励机制,定期开展服务考核评比和表彰奖励。倡导开展服务等级的动态管理。

  (二)建立服务违规行为约束机制,对违反服务制度、规范的机构及人员进行相应惩处。

  (三)建立服务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基本内容应包括检查情况、客户投诉、服务奖惩、问题分析与建议等。

  第十条 服务应急机制。各单位要建立服务应急处理机制,定期开展相关培训与考核,提高服务人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 客户满意度管理。各单位要定期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通过对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的分析和研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服务,创新服务内容、形式和手段,拓宽服务渠道和空间,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第三章 服务环境

  第十二条 服务环境基本要求。营业网点要保持明亮、整洁、舒适。物品摆放实行定位管理。

  第十三条 网点标牌和标识。各单位应制定营业网点视觉形象标准,行标、行名、营业时间等标识牌要规范统一。在规定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金融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在合适位置设置安全提示。

  第十四条 客户服务设施。营业网点要合理配置客户服务设施及无障碍设施。可提供点(验)钞设备、书写用具、老花镜、等候座椅、防滑垫等服务设施。要提供书写整齐规范的单据填写范例。在网点醒目位置放置意见(评价)簿,并公示客户服务电话。

  第十五条 金融信息及营销材料。营业网点要及时向客户提供准确的利率、外汇牌价、服务价格等公示信息。各种公告、海报、折页等宣传资料要符合有关规定,并及时更新。

  第十六条 网点功能分区设置。各单位要根据营业网点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功能分区。可设置现金区、非现金区、自助服务区、高端客户服务区和等候区等区域。

  第十七条 自助服务区。自助服务区内应公示自助设备名称、操作使用说明、受理外卡等中英文对照服务信息;自助机具界面应显示安全提示和24小时服务电话。

  第四章 服务标准

  第十八条 基本原则。深入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

  第十九条 职业道德

  (一)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 精诚合作、密切配合。

  (三) 诚信亲和、尊重客户。

  (四) 求真务实、不断创新。

  第二十条 服务要求

  (一) 真诚服务。热情接待客户,语言文明,耐心解答客户疑问,塑造以诚待人、以情动人的服务形象。

  (二) 文明服务。坚持微笑服务,提倡使用普通话,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三) 规范服务。严格按照相关业务规章及操作流程,准确、快速办理业务。

  (四) 优先服务。当解决客户服务需求与处理行内事务发生冲突时,应先解决客户服务需求,然后处理行内事务。

  (五) 品牌服务。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树立品牌服务意识。

  (六) 安全服务。保证客户信息及资金安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服务效率

  各单位要从客户需求出发,在控制操作风险、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提高业务处理速度。

  (一)根据业务量合理设置营业窗口。各单位可通过分析网点地理位置、客户群体性质及业务量历史数据,科学地设置营业窗口和调配人员,缓解客户排队现象,缩短客户等候时间。

  (二)加强客户分流,维护营业秩序。各单位可在网点设置排队叫号设备,加强客户分流与疏导,保持网点内和谐有序。

  (三)科学设置弹性窗口,缓解柜面服务压力。各单位可针对业务量时间性波动较大的网点,适时增减弹性窗口,降低员工劳动强度,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十二条 服务形象

  (一)示牌服务。柜面人员上岗须佩戴规范挂牌(胸牌)或摆放统一服务标识牌。

  (二)统一着装。柜面人员应按要求统一着装,保持服装整洁合体。

  (三)仪容仪表。柜面人员发式应端庄大方,佩戴饰物应简单得体,女员工应淡妆上岗。

  第二十三条 服务语言

  (一)服务语言要以普通话为主;如遇使用方言客户,要以普通话首问,可根据客户回答情况调整用语。

  (二)语言要规范、准确、简洁,语句清晰,音量适中。

  (三)要善于倾听,言谈得体。

  (四)要坚持使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

  (五)避免使用专业术语,便于客户理解。

  第五章 服务操作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要规范营业网点柜面服务操作,加强服务质量的同时兼顾服务效率。

  第二十五条 营业前操作

  (一) 提前到岗做好准备工作,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二) 整理柜台和工作台。

  (三) 清洁并开启日常使用的设备机具,确认设备机具运行正常;发生故障,及时报修;检测各系统运行情况,确保处于正常状态。

  (四) 检查整理各类服务设施。

  (五) 营业网点负责人应在营业前召集全体人员召开晨会,检查仪表仪容,适时开展工作提示、文件传达、教育培训、服务讲评、情况交流等,并做好记录。

  (六) 网点开门时,大堂服务人员应站于岗位,微笑迎接第一批客户。如客户较多,应采取提前发号等灵活措施,有效疏导客流。

  第二十六条 营业中操作

  (一) 主动迎接客户。大堂服务人员应在见到客户的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主动上前询问业务需求,得到确切答复后做出具体指引。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情况客户,给予优先照顾,提供人性化关怀服务。柜员在接待客户时,应面带微笑,有目光交流,向客户礼貌问候,主动向前倾身或站立,规范接交客户的单据、证件、现金等物品。

  (二) 分流、引导客户。对办理一定金额以下取款、特定缴费、查询、转账等业务的客户,大堂服务人员应引导其到自助服务区,必要时指导客户了解、掌握并自行完成自助交易;对其他客户,要询问客户业务需求、是否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资料,配合叫号分流至不同服务区或等候区,必要时指导客户填单。

  (三) 维护营业场所秩序。大堂服务人员应注意维护业务秩序和客户等候秩序,缓解柜面压力。临时离开岗位时,应安排其他人员替岗。

  (四) 主动识别客户。接待客户时应集中注意力倾听,有效询问、循序渐进地了解客户的需要,根据客户不同的需求类别,提供个性化服务。

  (五) 双手接递。交接钞、单、卡、折或有关证件时,双手自然接交,给予必要的提示,对需要帮助的客户指导填单。

  (六) 点验现金确保无误。点验现金应在客户视线及监控设备范围内进行。

  (七) 妥善处理假币。发现假币时,应向客户说明判定为假币的依据,诚恳地向客户讲解识别假币的方法,按规定履行假币没收手续。

  (八) 中断服务及时明示。营业期间,柜员因故离柜中断服务,须及时明示,引导客户在其他柜台办理业务,避免客户在无人柜台前等待。

  (九) 利用间歇处理轧账。柜员轧账须在柜台无客户情况下进行。不应出现柜员为轧账或处理内部事务而随意停办业务现象,特殊情况须征得网点负责人的同意。

  (十) 主动提醒客户当面点验钱款。客户离柜前,必须主动提醒其在柜台前点验清楚,避免发生纠纷。如客户对现金数量提出异议,应为客户当面点验,确保无误。

  (十一) 对非受理范围内业务主动引导。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业务,应主动告知或请大堂服务人员引导客户至相关窗口(部门)办理。

  (十二) 送别客户体贴提示。柜员办结业务,应向客户提示是否需要其它服务,微笑提示客户带齐各类物品、保管好财物并向客户告别。

  第二十七条 营业后操作

  (一) 登记待处理事项。

  (二) 登记工作日志,为次日工作做好准备。

  (三) 清理桌面,保持柜台环境整洁。

  (四) 关闭日用设备机具及电源。

  第六章 服务培训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要建立服务培训机制,定期组织服务培训和考核,主要包括服务技能和服务教育培训。

  第二十九条 服务技能要求

  (一)持证上岗,定期考核。各单位要严格规定柜面人员上岗标准,要求持证上岗,定期对在岗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须离岗接受培训。从事基金、理财产品、保险等销售岗位工作的柜员,应取得相关销售资格及从业人员资格认证。

  (二)业务规章,遵照执行。熟练掌握与柜面业务相关金融业务知识和规章制度,能够运用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业务技能,勤学苦练。熟练掌握业务操作技能,准确识别假钞及伪造、变造的票据,熟练操作本岗位的各种机具、设备。

  (四)特殊语言,倡导掌握。倡导掌握外语、哑语等服务语言,实现语言无障碍服务。

  (五)加强学习,善于沟通。灵活掌握柜面服务技巧,具备良好的服务沟通能力。

  第三十条 服务教育培训。

  (一)培训形式与对象。服务教育培训应包括上岗前培训和在职教育培训。可采取授课、座谈、交流、问卷、短期脱产培训、集中听课、实地观摩先进网点或个人、集体讨论、撰写体会等多种形式。培训对象包括服务管理人员、柜面人员等。倡导采取建立档案、定期考核等形式强化教育培训的效果。

  (二)培训内容。服务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员工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合规制度、服务规范、服务礼仪与语言技能技巧等。要以预防为主,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员工心理保健机制。

  第七章 投诉处理

  第三十一条 明确职责,及时处理。

  各单位服务管理部门是服务投诉的牵头管理部门,要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制定并完善投诉受理流程。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投诉涉及的各部门,全程督促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处理投诉。做好客户投诉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有据可查。客户投诉和处理情况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考核内容之一。

  第三十二条 受理投诉,规范操作。

  (一)营业网点直接受理的客户投诉。

  1.投诉登记。柜面人员接到客户投诉后,要耐心倾听、详细记录,积极做出正面解释。不与客户争论,避免矛盾升级,产生不良影响。网点负责人应视情况主动出面调解和安抚;若超出网点负责人处理权限,要及时向上级服务管理部门汇报。

  2.投诉调查。通过询问当事人,了解客户投诉的原因,初步判断是否为有效投诉,形成书面调查及处理结果,必要时向服务管理部门汇报。涉及重大责任事故或案件时,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二)服务管理部门受理的客户投诉。

  1.投诉登记。各级服务管理部门接到客户投诉或相关部门转接的投诉,要认真对投诉情况进行登记,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2.投诉调查。服务管理部门要及时调查客户投诉情况,需要相关部门协助调查的,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了解投诉原因,形成书面调查结果,报服务管理部门。必要时服务管理部门可对投诉原因进行实地调查。

  3.投诉处理。服务管理部门根据投诉调查情况,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 及时沟通,反馈结果。各单位要规定客户投诉受理及反馈时限。投诉调查结束后,要将调查及处理结果及时通过电话或登门告知客户,并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求得客户对柜面服务工作的支持。受理客户投诉后,如无法当天给予客户处理解决方案,应及时告知客户投诉处理的进度,并向客户承诺再次回复的时间。

  第三十四条 总结完善,不断改进。要定期对客户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针对客户反应比较集中的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做好服务改进工作。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各会员单位应依据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

  第三十六条 本规范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制定,自律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 本规范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不在试点地区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名单和新增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不在试点地区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名单和新增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

2007年2月27日 财税[2007]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号)和《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2号)的规定,中央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了第二批不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名单和文化体制改革新增试点地区名单。
现将该名单发给你们,名单所列不在试点地区的试点单位和新增试点地区的所有文化单位,从2006年1月1日起,均按上述两个《通知》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二批不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名单
2.文化体制改革新增试点地区名单

抄送: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
专员办事处。

附件1:

第二批不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的
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名单

一、湖南益阳市剧院
二、湖南衡东县花鼓戏剧团
三、湖南衡阳市红旗影剧院
四、湖南通道县电影公司
五、湖南南县电影公司
六、湖南衡东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七、湖南江永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八、江西上饶市电影发行放映有限责任公司
九、江西婺源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十、江西峡江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十一、江西新余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十二、河北新华书店集团公司
河北省新华书店
河北省新华书店图书批销部
石家庄市新华书店
藁城市新华书店
晋州市新华书店
辛集市新华书店
新乐市新华书店
鹿泉市新华书店
井陉县新华书店
正定县新华书店
栾城县新华书店
行唐县新华书店
灵寿县新华书店
高邑县新华书店
深泽县新华书店
赞皇县新华书店
无极县新华书店
平山县新华书店
元氏县新华书店
赵县新华书店
邯郸市新华书店
临漳县新华书店
成安县新华书店
大名县新华书店
涉县新华书店
磁县新华书店
肥乡县新华书店
永年县新华书店
邱县新华书店
鸡泽县新华书店
广平县新华书店
馆陶县新华书店
魏县新华书店
曲周县新华书店
峰峰矿区新华书店
武安市新华书店
邯郸县新华书店
邢台市新华书店
南宫市新华书店
沙河市新华书店
邢台县新华书店
临城县新华书店
内丘县新华书店
柏乡县新华书店
隆尧县新华书店
任县新华书店
南和县新华书店
宁晋县新华书店
巨鹿县新华书店
新河县新华书店
广宗县新华书店
平乡县新华书店
威县新华书店
清河县新华书店
临西县新华书店
唐山市新华书店
古冶区新华书店
开平区新华书店
丰润区新华书店
遵化市新华书店
丰南区新华书店
滦县新华书店
滦南县新华书店
乐亭县新华书店
迁安市新华书店
迁西县新华书店
玉田县新华书店
唐海县新华书店
廊坊市新华书店
三河市新华书店
永清县新华书店
固安县新华书店
霸州市新华书店
香河县新华书店
大城县新华书店
文安县新华书店
大厂回族自治县新华书店
保定市新华书店
定州市新华书店
涿州市新华书店
安国市新华书店
高碑店市新华书店
易县新华书店
徐水县新华书店
涞源县新华书店
定兴县新华书店
顺平县新华书店
唐县新华书店
望都县新华书店
涞水县新华书店
满城县新华书店
清苑县新华书店
高阳县新华书店
安新县新华书店
雄县新华书店
容城县新华书店
曲阳县新华书店
阜平县新华书店
博野县新华书店
蠡县新华书店
秦皇岛市新华书店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新华书店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新华书店
青龙满族自治县新华书店
昌黎县新华书店
抚宁县新华书店
卢龙县新华书店
张家口市新华书店
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新华书店
张家口市宣化区新华书店
宣化县新华书店
张北县新华书店
康保县新华书店
沽源县新华书店
尚义县新华书店
蔚县新华书店
阳原县新华书店
怀安县新华书店
万全县新华书店
怀来县新华书店
涿鹿县新华书店
赤城县新华书店
崇礼县新华书店
承德市新华书店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新华书店
承德县新华书店
兴隆县新华书店
平泉县新华书店
滦平县新华书店
隆化县新华书店
丰宁满族自治县新华书店
宽城满族自治县新华书店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华书店
沧州市新华书店
河间市新华书店
沧县新华书店
献县新华书店
任丘市新华书店
泊头市新华书店
黄骅市新华书店
盐山县新华书店
青县新华书店
南皮县新华书店
东光县新华书店
肃宁县新华书店
吴桥县新华书店
海兴县新华书店
孟村回族自治县新华书店
华北石油新华书店
衡水市新华书店
深州市新华书店
冀州市新华书店
枣强县新华书店
武邑县新华书店
武强县新华书店
饶阳县新华书店
安平县新华书店
故城县新华书店
景县新华书店
阜城县新华书店
十三、黑龙江省图书音像发行集团公司
黑龙江省新华书店
齐齐哈尔市新华书店
讷河市新华书店
拜泉县新华书店
龙江县新华书店
克山县新华书店
依安县新华书店
泰来县新华书店
甘南县新华书店
克东县新华书店
富裕县新华书店
牡丹江市新华书店
宁安市新华书店
绥芬河市新华书店
海林市新华书店
林口市新华书店
穆棱县新华书店
东宁县新华书店
尚志市新华书店
延寿县新华书店
佳木斯市新华书店
桦南县新华书店
富锦市新华书店
汤原县新华书店
桦川县新华书店
同江市新华书店
扶远县新华书店
木兰县新华书店
通河县新华书店
鸡西市新华书店
鸡东县新华书店
密山市新华书店
虎林市新华书店
双鸭山市新华书店
集贤县新华书店
宝清县新华书店
饶河县新华书店
友谊县新华书店
七台河市新华书店
勃利县新华书店
鹤岗市新华书店
绥滨县新华书店
萝北县新华书店
伊春市新华书店
铁力市新华书店
嘉萌县新华书店
黑河市新华书店
北安市新华书店
嫩江县新华书店
五大连池市新华书店
逊克县新华书店
孙吴县新华书店
呼玛县新华书店
绥化市新华书店
海伦市新华书店
肇东市新华书店
安达市新华书店
双城县新华书店
五常县新华书店
望奎县新华书店
青冈县新华书店
兰西县新华书店
庆安县新华书店
明水县新华书店
绥棱县新华书店
巴彦县新华书店
大庆市新华书店
肇源县新华书店
肇州县新华书店
林甸县新华书店
杜尔伯特新华书店
加格达奇区新华书店
塔河县新华书店
新林区新华书店
呼中区新华书店
松岭区新华书店
北安农管局新华书店
宝泉岭农管局新华书店
红兴隆农管局新华书店
牡丹江农管局新华书店
九三农管局新华书店
十四、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新华书店
九江市新华书店
鹰潭市新华书店
景德镇市新华书店
新余市新华书店
萍乡市新华书店
宜春市新华书店
吉安市新华书店
抚州市新华书店
上饶市新华书店
赣州市新华书店
南昌县新华书店
新建县新华书店
安义县新华书店
进贤县新华书店
修水县新华书店
武宁县新华书店
瑞昌县新华书店
永修县新华书店
德安县新华书店
九江县新华书店
都昌县新华书店
湖口县新华书店
彭泽县新华书店
星子县新华书店
庐山新华书店
贵溪市新华书店
余江县新华书店
乐平市新华书店
浮梁县新华书店
分宜县新华书店
上栗县新华书店
芦溪县新华书店
莲花县新华书店
丰城市新华书店
高安市新华书店
樟树市新华书店
万载县新华书店
上高县新华书店
宜丰县新华书店
奉新县新华书店
靖安县新华书店
铜鼓县新华书店
吉水县新华书店
永丰县新华书店
峡江县新华书店
新干县新华书店
吉安县新华书店
万安县新华书店
泰和县新华书店
安福县新华书店
永新县新华书店
遂川县新华书店
井冈山市新华书店
东乡县新华书店
南城县新华书店
崇仁县新华书店
资溪县新华书店
广昌县新华书店
乐安县新华书店
南丰县新华书店
金溪县新华书店
黎川县新华书店
宜黄县新华书店
临川区新华书店
上饶县新华书店
横峰县新华书店
德兴县新华书店
铅山县新华书店
万年县新华书店
弋阳县新华书店
余干县新华书店
玉山县新华书店
广丰县新华书店
鄱阳县新华书店
婺源县新华书店
信丰县新华书店
瑞金市新华书店
会昌县新华书店
崇义县新华书店
十五、甘肃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外文书店
甘肃新华西北书城
甘肃省新华书店图书批销中心
兰州市新华书店张掖路书店
兰州市新华书店音像书店
兰州市新华书店艺术书店
兰州市新华书店古旧书店
兰州新华图书大厦
兰州市新华书店安宁区书店
兰州市新华书店西固区书店
榆中县新华书店
皋兰县新华书店
永登县新华书店
兰州市新华书店红古区书店
兰州市新华书店教育书店
白银市新华书店
会宁县新华书店
靖远县新华书店
平川区新华书店
景泰县新华书店
定西市新华书店
陇西县新华书店
渭源县新华书店
岷县新华书店
漳县新华书店
临洮县新华书店
通渭县新华书店
天水市新华书店
麦积区新华书店
秦安县新华书店
甘谷县新华书店
武山县新华书店
清水县新华书店
张家川县新华书店
陇南市新华书店
文县新华书店
康县新华书店
宕昌县新华书店
徽县新华书店
成县新华书店
西和县新华书店
礼县新华书店
两当县新华书店
平凉市新华书店
华亭县新华书店
泾川县新华书店
静宁县新华书店
庄浪县新华书店
灵台县新华书店
崇信县新华书店
庆阳市新华书店
庆城县新华书店
宁县新华书店
镇原县新华书店
环县新华书店
正宁县新华书店
合水县新华书店
华池县新华书店
武威市新华书店
民勤县新华书店
古浪县新华书店
天祝县新华书店
金昌市新华书店
永昌县新华书店
张掖市新华书店
山丹县新华书店
民乐县新华书店
临泽县新华书店
高台县新华书店
肃南县新华书店
酒泉市新华书店
敦煌市新华书店
玉门市新华书店
金塔县新华书店
瓜州县新华书店
肃北县新华书店
阿克塞县新华书店
嘉峪关市新华书店
临夏州新华书店
永靖县新华书店
康乐县新华书店
广河县新华书店
积石山县新华书店
和政县新华书店
临夏县新华书店
东乡县新华书店
甘南州新华书店
夏河县新华书店
临潭县新华书店
卓尼县新华书店
舟曲县新华书店
迭部县新华书店
玛曲县新华书店
碌曲县新华书店
十六、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新华图书音像连锁公司
安徽新华教育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安徽省新龙图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
合肥公司
滁州公司
阜阳公司
铜陵公司
芜湖公司
淮北公司
蚌埠公司
黄山公司
马鞍山公司
宿州公司
巢湖公司
池州公司
六安公司
安庆公司
亳州公司
宣城公司
淮南公司
十七、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铜川市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耀州区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君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市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陈仓区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麟游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岐山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白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凤翔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扶风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凤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眉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千阳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陇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咸阳市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杨陵区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功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兴平市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泾阳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原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寿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乾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礼泉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彬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武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淳化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旬邑县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渭南市有限责任公司

不分页显示   总共2页  1 [2]

  下一页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病例诊断依据及治疗参考意见》的通知

卫生部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病例诊断依据及治疗参考意见》的通知

卫办医发〔2008〕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指导各地科学有效地开展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病例的诊疗、康复工作,我部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定了《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病例诊断依据及治疗参考意见》。现印发你们,供相关医疗机构参考应用。
二○○八年二月四日


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病例诊断依据及治疗参考意见


一、诊断依据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vacci ne associated paral ytic poliomyelitis,VAPP)病例的诊断依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5年9月颁布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VAPP确诊病例包括服苗者疫苗相关病例和服苗接触者疫苗相关病例。
(一)服苗者疫苗相关病例诊断依据
1.服用活疫苗(多见于首剂服苗)后4~35天内发热,6~40天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无明显感觉丧失,临床诊断符合脊髓灰质炎(以下称脊灰)。
2.麻痹后未再服用脊灰活疫苗,粪便标本只分离到脊灰疫苗株病毒者。
3.如有血清学检测脊灰Ig M抗体阳性,或中和抗体或IgG抗体有4倍增高并与分离的疫苗病毒型别一致者,则诊断依据更为充分。
(二)服苗接触者疫苗相关病例诊断依据
1.与服脊灰活疫苗者在服苗后35天内有密切接触史,接触后6~60天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符合脊灰的临床诊断。
2.麻痹后未再服用脊灰活疫苗,粪便中只分离到脊灰疫苗株病毒者。3.如有血清学特异性Ig M抗体阳性或IgG抗体(或中和抗体)4倍以上升高并与分离的疫苗株病毒型别一致者,则诊断依据更为充分。VAPP疑似病例指符合上述第1项,但不具有相应的第2及第3项相关病毒分离及血清学结果,不能明确诊断或排除者。
二、治疗参考意见
(一)瘫痪期
瘫痪期是指从瘫痪症状出现至病情稳定、肌肉功能开始恢复的一段时间,一般为出现肌肉瘫痪之后1~2周。此期治疗主要包括:
1.卧床休息,合理营养和护理。
2.对症治疗:对于可能发生的高热、惊厥、呼吸衰竭等严重症状,及时采取相应的退热、止惊、脱水等治疗。及时清理呼吸道分泌物,保证呼吸道通畅,重症病例出现呼吸肌麻痹时及时给予辅助通气。必要时选用适宜的抗生素,防治肺部继发感染。
3.保持瘫痪肢体于功能位。
4.加强瘫痪肢体关节被动运动,防止功能障碍及畸形。
5.瘫痪肢体肌肉按摩及被动运动,防止肌肉萎缩。
6.适当选用神经营养类中、西药物。
(二)恢复期
肌肉出现瘫痪后1~2年为恢复期。此期治疗主要包括:
1.注意保持瘫痪肢体于功能位。
2.加强瘫痪肢体关节被动运动,防止功能障碍及畸形。
3.瘫痪肢体肌肉按摩及被动运动,防止肌肉萎缩。
4.进行必要的康复训练,包括物理疗法(PT)及作业疗法(OT),促进肌力和功能恢复。
5.酌情给予理疗,如电刺激,促进肌肉功能恢复。
6.根据病情,继续应用神经营养类中、西医药物2~3个月。
(三)后遗症期
一般指发病1~2年后仍存在瘫痪症状者。此期治疗主要包括:
1.继续进行必要的物理疗法(PT)及作业疗法(OT)等康复训练,以促进瘫痪肢体肌力和功能的恢复。如:主动、被动关节活动训练;增强肌力训练;增强肢体运动功能训练(如:站立、行走功能训练)。
2.根据病情,继续给予理疗,如电刺激,促进肌肉功能恢复。
3.有适应证者使用矫形器治疗畸形。
4.不能通过矫形器矫治的畸形,可考虑手术治疗。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