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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辽宁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6 22:46:32  浏览:890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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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辽宁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辽宁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9年3月25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废止 《辽宁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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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库克群岛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中国 库克群岛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库克群岛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库克群岛政府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决定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五日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两国政府同意,在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基础上,发展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库克群岛政府承认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库克群岛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重申其不与台湾发生任何形式的官方关系的一贯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支持库克群岛人民为全面实现其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目标所作的努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库克群岛政府同意根据实际可能尽早互派大使,并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惯例和对等原则相互为对方的外交代表履行职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五日于惠灵顿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3号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3号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7月1日起,我国对进口电器电子产品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51号令)和《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34号),海关负责征收进口基金。为做好基金的征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2012年7月1日起申报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海关缴纳基金。
  第一批纳入基金征收范围的电器电子产品的具体商品名称、海关商品编号和征收标准详见本公告附件。
  进境邮递物品和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不缴纳基金。
  二、以加工贸易、进境修理、租赁、暂时进出口等方式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申报进境时,海关不征收基金。如上述产品内销、为国内留购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境,海关应在办理货物征免税手续的同时,征收基金。
  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电器电子产品,海关不征收基金;上述产品申报出区内销时,海关应在办理征免税手续的同时,征收基金。
  三、基金征收的起征点为每票50元人民币。
  四、海关征收基金应出具《海关进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专用缴款书》,其格式与海关税收专用缴款书格式相同,科目填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五、基金的征收缴库按关税征收缴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对进口电器电子产品征收基金适用的商品名称、海关商品编号和征收标准

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3889/module1188/info377256.htm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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